说话间,王硕已经换了一身装扮走了出来。裸着上身露出雄壮有劲的肌肉,下身黑色劲装外衬一条洁白的围裙,手持一把两米有余的大关刀,刀身布满锋利的锯齿,寒光闪闪。
只是往那一站,那千锤百炼的钢铁雄躯,便不自觉散发着压倒性的气魄,如果不是面容太过憨厚,绝对让人在第一时间联想到征战沙场的战士。
大关刀一拄,王硕开始闭目调整呼吸。
六人俱是一呆,冰三丈问道:“他这是在干什么?不是要去做面么?”
茅山英瞧了又瞧,有些不确定的道:“难道是在冥想?”
“静心冥想,以求诚心专注!”王老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了过来,端着一个紫砂壶滋溜滋溜的喝着,一边漫不经心的解释。
“一碗面,至于么?”冰三丈道。
“你可别小看料理啊!用心做才能做出真正的好面!”王老头摇头晃脑的道:“想当初老夫也是如此,寒暑不缀苦练神功三十载,终于打遍天下无敌手,得到神拳无敌的称号。。。诶,你们听我说啊!干嘛扭过头去?”
王硕那边又有了动作,哪个还有耐心听他吹牛。
只见王硕缓缓睁开眼睛,微微活动着四肢,肌肉弹动,骨骼抖动,发出宛如龙鸣般的响声,用力一踏地板,大喝一声:“开闸!”
话音刚落,冰三丈就感觉一道残影从天而降,带着无穷的杀气和凌厉的风劲,如苍鹰击蛇般向王硕袭去。
“一只老母鸡?”茅山英大叫一声跳了起来,眼中闪烁着感兴趣的光芒。
“一只鸡。。。”
冰三丈也看清楚了,那鹰击长空的身影竟是一只一人多高的母鸡,眼神锐利,身形灵活,在半空中展开翅膀时足有五六米长,层叠的鸡皮就像黝黑的盔甲,两只鸡爪锋利无比,反射着寒光让人头皮发麻。
王硕豪迈大笑起来,挽了个刀花,旋风一般冲了上来当头就是一刀。
母鸡爪子微抬,与之短兵相接,发出清脆的铿锵声,宛如兵对碰一般。
母鸡双爪齐攻,爪影层叠,位置不断变换,几乎带起一片残影。王硕也毫不示弱,雄壮的身躯宛如定海神针,伫立不动,大关刀风车一般的舞动,刀光连连闪耀,晃得人直眼晕,耳边兵器碰撞声剧烈,宛如炸弹连绵爆炸不绝。
“这是杀鸡还是生死相搏啊?我怎么感觉自己在演武场看生死斗的?”茅山英下巴都快有掉下来了。
“想吃鸡当然要卖点力气了!要不然就跟城里人一样,去吃蜗牛肉好了!”王老头只瞟了一眼就不再看,似乎一点也不担心儿子的安全。
看着母鸡落地,翅膀一在前一在后仿若手持双刀与王硕对峙的动作,冰三丈也一时无语。
“要不要这么夸张啊,鸡都这么厉害了?我还以为。。。只会弄出一些怪兽,没想到一不小心把这个位面的文明的科技树都给拉歪了!”
冰三丈刻意的模糊了几个字,眼睛大睁的看着人鸡决斗,只觉得心里无数草泥马呼啸而过,奔驰向远方。
“鸡当然厉害啦!”王老头一副不堪回首的样子,“五十年前嘛,鸡鸭鱼肉,牛马猪羊当然是饭桌上的菜肴。可是现在如果想吃点鸡肉,真是费了老劲了!”
冰三丈掏出一根雪茄,敬给王老头,求教道:“您给我们说,就五十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哟,这可是好东西啊!难得一见!”
王老头老实不客气的把雪茄揣进了兜里,滋溜喝了一口茶水道:“你们现在这些小娃娃,上课就不好好学,这么重要的历史都不知道!也罢,我今天就给你讲讲!”
六人忙竖起了耳朵。
“话说五十年前,也就是贞观十几年的时候,楚国公他老人家在陇右云家山谷中挖出了一口灵泉,这口灵泉可是不得了,它一出世立刻就遭了天妒,直接降下了天罚。听说当时那场景,简直就跟世界末日一般,闪电霹雳就跟不要钱一样往下打,一会下雪一会下雨,那雨点子足有脸盆大小,雪花实际上都是拳头大的冰球,在加上黑云压顶,伸手不见五指的环境。跟随在楚国公身边挖掘灵泉的侍卫,当场就死了个一干二静。”
冰三丈表情古怪,看着王老头吐沫横飞的样子,总感觉有抽他的冲动。
“幸亏楚国公他老人家福缘深厚,又是仙人弟子。这才逃过了一劫。至此之后,天地间就发生了变化。这天地万物生灵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生长。”
王老头陷入了沉思,“我还记得当时我还是十几岁的小屁孩儿,每天除了用功读书还要照顾家里的鸡鸭,我就感觉那个鸡鸭突然之间巨大化了,几乎是一天一个样儿,就跟吹了气一样的膨胀起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竟然长到一人多高。
当时全村的人都吓坏了,还以为是什么妖孽现世。又是请神婆有是请道士的,急得团团转,哪知道道士还没请过来,官府倒是先来了。有个小吏看了看鸡鸭,脸色立时就变了,直接在村子里发了布告。”
“怎么说的?”小水鬼忍不住插嘴。
“说是天地灵气异变,各地都会出现灵兽异兽,叫我们不要惊慌。紧接着就有大量的府兵就进城,带着里长和族长挨家挨户的说项,让我们舍去家业向大型城市搬迁。”
“故土难离,那些老人能够愿意吗?”冰三丈道。
“可说呢!最起码一半以上的老人都不愿意。”王老头摇头道:“可我家没事,就我和我老娘,我们本来就是外地人,再加上家里除了几只鸡鸭,可以说是一贫如洗。官府又给了补贴,又承诺到地方之后还给分几亩田地。有什么不好的,反正我就跟着我娘先搬走了!
后来官府是怎么跟村里协商的我就不清楚了,只是后来在新城里也一直没有见过那些老人。三十年前我找机会回了村子原址了一趟,发现那边已经是荒草成堆,古树参天,已经成了野兽的乐园。”
“所以这边这座城就是你们当时搬迁建起来的?”茅山英好奇地问。
“哪能呢!这可是长安地界,属于玉山书院的领地。就算是五十年前,那地价也是金贵着呢,如果不是我儿子学厨师有成,又得了鸡丝面的做法。给我们老王家争气。我是十辈子,也买不起这里的房子啊!”
“长安居,大不易啊!”冰三丈摇摇头,不管是古今中外,凡是一线城市的房价,对普通人来说,那都是一个天文数字。
“后来呢?后来呢?”小水鬼感兴趣的叫道。
“后来我们娘俩儿就搬迁新城了呗,与左邻右舍熟悉了之后,才发现这个城市里的人大部分都是五百里内的村庄聚集起来的,人口足有三十万。在当时那可是个了不起的数字。
也是从那时候开始,整个世界变得我都不认识了。家里的鸡鸭长得越来越大,龙马牛也是,跟吹了气一样。”
王老头连说带比划:“新生下来的牛犊就有这么大,只要喂饱了三个月内就能长到十米高,这简直就是从地狱出来的牛魔王啊。哪个敢用它耕地?还有粮食、药材、蘑菇、老鼠,反正各种各样的生物全都变在变大,就是好像整个世界将我们人类抛弃一样!”
王老头嘿嘿一笑:“后来我才明白,在这场灵气爆发中,咱们人类的收获才是最大的,只要稍微学点功夫,伸手那就了不得。府兵更是!军阵一起,鬼神辟易!”
冰三丈摸着下巴道:“我记得当时不是在打高丽吗?府兵出动了么?”
“打高丽?哼!”王老头不屑地哼了一声:“高丽算个什么东西,他们出城都难,别说出海作战了。其实我们这边也好不到哪里去,我记得最初的十年,府兵们最大的任务就是开路。灵气刺激,山林野地,灌木杂草占道生长,不管压得多紧实的道路,只要一个月没有人清理乱草,它就能给你把路给长死了。”
王老头叹气:“野外的虎豹豺狼一个赛一个的个大,越长越凶猛。城市间行商,如果不聚集到五百人以上,那都不敢行动。到后来,数千人加上正规的武装军才敢进行商会交易。你想想其中的艰难程度。如果不是楚国公最后发明了飞艇,当年不少城市就得饿死人了。”
小蛮纳闷儿道:“既然万物都在变化,那么粮食肯定也会亩产大增,怎么会饿死呢?”
“天真!”王老头翻白眼:“粮食是亩产大增,可是偷粮食的老鼠都长得跟黄鼠狼一样大,糟蹋粮食的野猪没有军队根本无法抵抗,坏粮食的虫子层出不穷杀之不尽,到头来能收获多少粮食,仍旧是个未知数。”
王老头叹气道:“最初那三十年,过的日子就跟做梦一样。天天睁开眼,第一件事就是摸刀。出门上学,你要是不在腰里揣着一把刀,街上的野猫野狗都敢正面抢你的饭吃。”
冰三丈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他是真没想到,当初自己的率性而为,竟会给这个世界带来这么大的变化。
“不过楚国公他老人家说的好,人是万物之灵!有压力才有动力嘛。玉山书院在那三十年之内,各种科技蓬勃发展。他老人家也是慈悲为怀,将仙人所受的各种知识倾囊相授,学子们也争气,不断地吸纳知识,推陈出新。看看,只不过五十年下来,我大唐又是一派盛世光景了。”
王老头摇头晃脑得意道:“将天地元气变纳化为己用,这才是真正的仙人本事。你去看看周边几个小国,不是被堵在家门口出不来,就是被荒山野草占领恢复到原始人的生活。也只有我们大唐才有如此繁华似锦的景象。”
金六娘听得眼中神采连连,显然是对个不一样的世界产生兴趣。
就在此时,下面传来爆炸般的一声轰响,将众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人鸡大战已经分出了胜负,那只巨大的老母鸡趴在了地上一动不动,身上一根羽毛也没有剩下来,浑身上下肉光致致。
王硕的大关刀从鸡翅下整根插了进去,刀尖从脖胫侧面透出,却没有渗出一丝血迹。只是他雄壮无比的身体上却布满了横七竖八的爪痕,几乎每一道伤痕都深可见骨。
随着他的呼吸阵阵的流出血迹,雪白的围裙已经被血迹浸染,惨烈得如同刚从沙场回来的修罗。
“诸位稍待,鸡丝面马上就好。”王硕爽朗一笑,嘴角渗出一丝血迹。
冰三丈嘴角抽搐,他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杀鸡杀成如此惨烈的。他第一次感受到一碗鸡丝面竟能有如此惨烈的重量。
看着地上已经流淌成小河的血迹,如果不是王硕站的依旧腰杆笔直,他都怀疑这个魁梧的厨师随时可能倒下咽气。
冰三丈看向王老头,见他依旧一脸淡定,忍不住问道:“下面那个是你亲儿子么?”
“怎么不是?”
“那他伤成这样,你连一句话都没有?”
王老头奇怪道:“如今天下全民习武,厨师更是其中的高手,我儿子更是高手中的高手。这点小伤又算得了什么,连药都不比抹,回去睡一觉,明天早上就能完好如初。”
说完王老头还上下打量了下冰三丈,叹气道:“你小子肯定又是哪个大家族的少爷,从小山珍海味光知道吃。没见过怎么做吧?”
冰三丈郁闷的摸摸鼻子,这话还真不好反驳,谁叫自己对这个世界不熟悉呢。
王硕向后厨打了一声招呼,他那三个儿子跑出来,两人拎脚一人搬头,将那只大母鸡拖了进去。几分钟后,又端着托盘走了出来,在每人面前放了一个大海碗。
“够快的啊!”
冰三丈点头表示感谢,低头观察这碗面。
面很简单,只是普通的手擀面,汤头清香扑鼻又清澈见底,没有任何配料。浇头是整整占据了海碗一半面积的鸡排。金黄酥脆,显然是油炸的。
用筷子挑了一下,看到那那一根根如筷子头粗细的肉丝儿纤维,冰三丈有点儿理解为什么要叫鸡丝面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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