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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65章 公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周礼中,司寇掌司法,其下有士师掌刑狱,而负责审理案件的法官,则称之为“理官”。△

    赵氏最大的法官,也就是“大理”邓析年近五旬,他鬓角已经发白,三捋一丝不苟的胡须粘在下巴上,让他的瘦脸显得越发古板。

    这位理官的人生经历非同一般,他不满子产之法,便欲改郑国所铸旧法,而私造刑律,写于竹简之上,被称之为《竹刑》。他还向郑国国人、商贾们传授法律知识,公开承揽诉讼,为人打官司,他在审案的棘下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多次翻转了案情。这让郑国司寇、士师十分被动,只要邓析到场,便再无人敢主持讼狱。

    此事最终惊动了郑国执政驷歂,他与邓析在乡校辩论,却被驳得一败涂地,恼羞成怒之下关了乡校,还对邓析下了禁锢令,打算执邓析而戮之!

    赵无恤在邓氏族人的请求下联合郑国的一些商贾大夫解救了邓析,将他送到赵氏。邓析入赵后没有呆在下宫锦衣玉食,而是开始在长子、晋阳、温县等地跋涉,深入民间了解疾苦,最终在赵宣子之法的基础上,制定了一套新的律法,称之为《赵律》。并在赵鞅的支持下开设官办学校,广收门徒,传授律法、诉讼知识,名法之学在赵氏父子的鼓励下,俨然在冀州之地流行起来。

    晋国内战打乱了这种节奏,但也给了邓析一些新尝试的机会,比如说难得一见的公审一国公子……

    “我审理过庶民作奸犯科的盗窃案,审理过军中临阵脱逃丢失兵器,审理过邯郸氏谋逆大案,但惟独没有接手过对外国公子的讼狱……”

    邓析翻着厚厚的卷宗,抬眼皱眉看向赵无恤,将他不远百里从朝歌唤来,就是为了此事,但他却感觉有些棘手。处理起民事、宗族、军事案件来邓析得心应手,可对一个外国公子的宣判,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若非要和现世的惯例挂钩,便是军事司法和跨国司法了。

    正所谓“不死伍乘,军之大刑也”,战争需要有严格的军事纪律,古代在战前有《誓》,晋国和赵氏更有严格的成文军规,军中的司马、士师要对违反军法者处以严刑,对己方民众烧杀抢掠者也是大罪,自然要明正刑典。

    可公子阳生犯下的事虽是在战争中,但他却不是赵氏将帅,赵氏的军法无法推广到他头上。

    既然阳生是外国人,那也可以套入跨国司法里。一般而言,跨国案件的主持者是至高无上的周天子,后来天子失权,就成了霸主代劳,诸侯自有一套“国际法”,专门处理两国卿大夫之间的纠纷、战争、诉讼。

    可如今天下无霸,赵无恤更不是晋国的上卿,对敌国公子,拘押亦可,甚至杀掉也无可厚非,可由他派理官来仲裁公子阳生的罪行,就有些不伦不类了。

    所以邓析有一点犯难,“将军,此事无旧例可循,你打算让我如何审理?”

    赵无恤刚赶到郓城,没歇一口气便要开始张罗此事,他笑道:“先生不是修了《赵律》,并推而广之撰写了《鲁律》么,按照此律执行即可。”

    邓析抿着嘴:“可阳生是齐国公子。”

    “外国人在赵氏领地和鲁国疆域里犯了罪要如何处置,不也写在条例里么?”

    “但那是针对轻侠、游士和商贾庶民的。”

    赵无恤沉思片刻道:“这的确是我的疏漏,应该将范围扩大,无所不包才行,以后赵氏和鲁国的律法便要实行这样的原则,公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

    “公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反复咀嚼着这句话,邓析莫名感到了一丝激动。

    一直以来,“刑不上大夫”这句话一直是肉食者逃避律法制裁,作奸犯科的依凭,邓析在郑国就是不满这种现状,才私自修了《竹刑》,可就算是他,也不敢将步子迈得这么大。

    不过他也注意到了,赵无恤说的是同罪,不是同罚。从第一位首创刑狱的皋陶起,罪与罚,从来就不是统一的。同样是杀人罪,庶民可能会被处死,卿大夫却只会被罚粮罚钱,这也是时代的无奈,赵无恤还是为特权阶级留了一线。

    可从免罪到定罪,已经是难能可贵的进步了!

    但邓析还是拿不准,赵无恤的意思,是要定阳生大罪,可罚呢?他在讼狱时的判决,可是包括处罚方案的,这其中轻重,邓析有点拿捏不准,对方毕竟是一国公子。

    “先生何时变得这样局促?”赵无恤却摇了摇头,似是有些失望。

    “理,治玉也,万物之脉理唯独以玉最密,皋陶氏之所以将掌管司法者命名为理官,就是希望能理能将复杂的不法之举通过严密规则进行裁决,明断是非,以维持人间秩序,先生按照自己修订的律法审理即可,何必问我的意思?”

    邓析沉默了,不错,在郑国得罪权贵的教训是他人生的转折点,经历一次差点死掉的囚禁后,他再接触刑律和判决时的确有些畏首畏尾。

    因为他不相信,这世上竟还有不想凌驾于刑律之上,利用权势曲解律令,以达到自己目的的主君!

    可赵无恤却让他惊讶了,这位小将军,对待如同初生婴儿的刑名律法,却有别国诸侯世卿所没有的宽容和理解。

    他认真地问道:“将军当真肯放手让我独立仲裁?”

    赵无恤应诺:“此时如此,以后也会如此,不到事非得已的时候,我绝不会干涉先生的司法!”

    邓析突然笑了:“我猜想将军肯定对公子阳生恨之入骨,必杀之而后快,如今却将裁决他的绳索交到了我手中,若我给阳生定的罪罚不是将军所期望的呢?”

    “即便如此,我也会坦然接受。”赵无恤笑了笑,让邓析一时失神。

    他背着手,看向郓城幕府府邸窗外的景象,被齐人围攻数月后,这里一片凋敝,曾经的辉煌不见,恢复到战前的状态可能要三五年时间才行。

    “我听说,上古之时的审判属于神判,由族中的巫祝用石制的獬豸兽轻触犯人,以确定是否有罪,称为触审。然而这种触审名义上是鬼神意志,实则是非全由巫祝掌握,以至于冤、假、错案横行,罪及无辜者甚多,所以皋陶断然废除了这一制度,使审判由神断变为人断……”

    邓析点了点头:“的确如此。”

    无恤继续说道:“人们常说苍天有眼,有罪必遭天谴,可我却不相信什么天谴,只相信人罚。阳生在西鲁犯下的罪行,郓城百姓有目共睹,证据遍地都是,根本不用细细收集,便有无数诉讼者来控诉血泪。”

    他转过身,严肃地说道:“我也相信先生是公正的,作为皋陶的后裔,我一直希望能重现那时候的执法公正严明,让国中再无冤屈,让百姓各得其实,让恶人不敢作奸犯科,这才是律法规范天下的盛世。我一向认为法是百世之基,肇基便从这场郓城审判开始,我在此为民请命,明日的审理,就拜托大理了!”

    赵无恤对着他一拜,邓析连忙还礼,心中肃然起敬。也许是同为嬴姓的缘故,他觉得赵无恤和皋陶一样,对法有难得的正视和尊重,赵氏看上去的确很像“依法治国”的样子。

    他郑重承诺道:“惟明克允,施象惟明,邓析一定恪守皋陶的这两点,按罪治刑!还西鲁民众一个公道!”

    ……

    “中国古代的司法,没有设立专门的侦查机关(明代的锦衣卫、东西厂为特例),办理刑事案件,在审判之前,没有专门的侦查程序,基本上是侦审不分。同时,古代也没有设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这是后人对中国古代司法的诟病,可历史已经在法的萌芽期便悄然发生改变,郓城审判虽然是一场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判决,却开创了许多先河……

    首先,由郓、汶上等数县士师代表官方,联合发起对齐军的公诉。邓析则严格按照既定的侦查程序,派出他“大理”下属的一批详断吏明察暗访,收集了遭受齐军祸害的民众千余人提交的证据证词,并记录在案。

    接下来,便是将在郓城坐狱的公子阳生等战犯提出来,由邓析和他的学生们进行审理。

    春秋之际的法庭被称之为“棘下”,郓城的棘下并不如后世法院雄伟高大,仅能容纳数十人,能进来旁观审理的只有少量证人和赵无恤派来的监督者,他自己甚至没有到场,这是放手让邓析裁断。

    一道钟声,大理官邓析戴着高高的獬豸冠步入庭中,一身黑衣显得肃穆无比,让小声说话的众人下意识噤声。

    邓析坐在案后,同样一身黑衣的学生们跑前跑后,递交上他已经过目数遍的卷宗供词,同时不断传唤重要证人发问,每一句都很有耐心,每个字都有笔吏如实记录。

    就这样,数个时辰过去了,期间戴着镣铐被押上来的公子阳生甚至有自辩的机会,然而庭内证据如山,屋外舆情激愤,他的自辩根本无从谈起,只能不断强调自己的公子身份,要求得到赵氏宽容。

    其实,让犯人自辩,这只是显示“司法公正”的一个过场而已,他的罪,邓析心中早已有数。

    最后,在短暂的休庭后,以《鲁律》为纲,综合情理、先例,邓析宣布了判决。

    在邓析那不带丝毫情感的判决中,入寇罪,杀人罪,外加坏田、屠戮、强暴,甚至还有一条赵无恤加上的”反人伦罪“,一道又一道罪责像从天而降的大山般,砸到公子阳生和其他齐人将士的身上,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

    罪如此之重,罚呢?

    “赵将军何在?我是齐国公子,岂能受此屈辱?”历史未来的齐悼公,现在却只是一直惊惧不安的小麻雀,眼睁睁看着笼子罩到头顶。

    直到现在,公子阳生依然不相信自己会遭到重罚,战争来来去去,类似他的所作所为,诸侯间谁没做过?最后即便被俘虏,也会从宽以待,这是这时代公子王孙,世卿大夫们的特权,律法?在他们看来就是一个无用的铁鼎,一张可以轻易折断踩在脚下的简牍!

    可惜,这是在赵氏,在鲁国,不是齐国……

    邓析起身,他侧面的全场理官亦然,旁听全场的赵军军吏、幕僚也下意识站了起来,这架势,让他们感到了某种“神圣”。

    压着心里的激动,邓析宣布了来自他,来自律法,也来自西鲁千余冤魂,来自上万民众的仲裁!

    “公子阳生为首恶,罪不容赦,游街示众后,腰斩于市!”

    ps:作为法盲一枚,查了一晚上资料,只能写成这样了,学法律的读者轻喷,第二章在晚饭后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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