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天明从隐蔽之地出来,看了一下方向,便向着天圣界的势力范围的那一边飞去。
查看消息?鬼才给你查看呢。想死不要拉着我啊。
早知道当时就不跟着林洛了,不然自己也不会便成穷鬼一个。连空间戒指都还是林洛给他的,还不知道哪个倒霉蛋的。
等庞天明离开,林洛便检查起自己的收获。
好久没有亲自检查,林洛都有点怀念。
想当初,什么都没有的时候,能够得到一个灵石甚至一个晶石,都让他兴奋不已。
现在什么都不缺,面对着堆积如山的灵玉,林洛却没有了一丝的欣喜。
这或许就是成长的代价吧。
一边感慨着岁月的流逝,林洛一边随意道查看着空间戒指。
林洛重点查看的就是周通的空间戒指,不过让林洛失望的是,周通的空间戒指里,并没有太多的物品。甚至比起普通的准圣修者的空间戒指都要寒酸。
这丫的都天圣阶修者了,竟然这么穷?不应该啊!他身上又不像自己,光吃货就四个。
再次仔细的查看了一遍,林洛终于确定了,这丫的就是一个穷鬼。
还有那个真神阶修者,也是一个穷鬼。两个穷鬼,一死百了,却是没有给林洛带来什么像样的收获。
玛德,这年头,果然不能光看表象。
“林洛,这个给你吧,不过这个给我了啊。”
林洛闻声望去,就看着阿呆一手拿着刀,一手拿着剑,正向自己走来。
“你要了做什么?你又不能使用别的武器。”林洛疑惑道。
“可以融合到我的死神镰刀中,这把大刀的材料挺合适的,如果融进去的话,我的实力最少能提高三成。”阿呆满意的看着长刀,笑着说道。
“随你吧,一把武器而已。”林洛接过长剑,随手注入一丝圣力,便看到一股剑芒吞吐不定。
这是神级剑器?林洛惊讶的看着手中的长剑。
“阿呆,我看看你那把刀。”林洛忽然将目光看向了阿呆,难道那把战刀也是神级的?
“不给看,这是我的了。”阿呆将头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死死的抱着战刀不撒手。
“阿呆,你别这么小气啊,我就看看,就看看,我发誓。”林洛微笑着说道。
“真的?”阿呆疑惑的说道,“看看就给我?”
“真的!”林洛笑着说道。
“好吧,你快点啊。”阿呆想了一下,决定相信林洛一回,林洛的信誉还是很好得。
接过战刀,林洛试验了一下,果然也是虚神级的武器,还是虚神级中品。
当然,这都是系统的功劳,至于林洛自己。他连这把战刀的材料都看不出来,更别说品级了。
虚神级中品战刀,林洛现在后悔刚才答应的那么痛快了。
这么一把战刀,被当做材料使用,简直太浪费了。
要不反悔?
林洛很是纠结。
“林洛,林洛,看完了没有啊。”阿呆站在林洛的旁边,急的有些团团乱转。
“给你吧,太浪费了。”林洛叹了一口气,还是将战刀递给了阿呆。
直接将阿呆收了起来,林洛真的怕自己在看见那把虚神级中品的战刀反悔。
算了,给阿呆至少可以提高阿呆的战力,比放在那里睡觉好,林洛安慰着自己。
将战利品统统放入了世界戒指,便拿出了从真神天巴那里得到的神格。
看着这个圆溜溜的晶体,林洛有些纠结。这么大的个,这么硬的东西,怎么吃呢?
难道还要火儿给咬开不成?这个有点难于启齿啊。
最重要的是要是不消化咋办,岂不是浪费了么?
这玩意可是好东西,恐怕他浑身上下,比这值钱的,就没有几件。
“检测到土属性神格一枚,是否消耗三点神级技能点,三点传说点,将神格融入宿主的法则领域。”
正当林洛纠结的时候,系统的声音忽然出现在了林洛的脑海。
还能这样,可以啊。
林洛看着自己的神级技能点和传说点,绰绰有余。
“融入!”林洛笑着确定。
瞬间,林洛手中的神格就消失的无影无踪。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对于系统的这种习惯,林洛已经无力吐槽。
直接施展出融合法则领域,可惜却没有参考对象。林洛虽然知道自己的法则领域威力增加了,但是却无法确定具体的数据。
要不要将阿呆召唤出来试试?林洛第一时间便想到了阿呆。
“救命,救命!”没等林洛召唤出阿呆,就听到庞天明那熟悉的声音远远的传来。
跟在他身后的,却是一个标准的虚空族侦查小队。一个亚圣阶队长,三个准圣阶队员。
一个准圣阶竟然跑的过亚圣阶,庞天明也算人才了,林洛很是无语。只是,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林洛意念一动,闪身出现在了庞天明身前,将四个虚空族人给笼罩在法则领域之中。
“不好,天圣强者!”带头的亚圣阶虚空族人感受着巨大的威压,顿时色变,惊呼出声。
而他身后的三个队员,此刻已经无暇说话。
法则之力的攻击,竟然无视了他们的法则领域,直接攻击他们的身体。
“跑!”亚圣阶虚空族人喊了一声,便想逃跑,只不过林洛根本没有给他逃跑的机会。
砰,一声枪响,林洛仅仅施展出了破空+冰焰弹的组合,便将这个亚圣阶的虚空族人击杀。
威力竟然增加了这么多,林洛疑惑的看着法则领域中的三个虚空族人,三个伤痕累累的虚空族人。
自己的法则领域,竟然可以对准圣阶修者造成伤害。
虽然这种伤害,想要击杀一个准圣修者很困难,但是意义却是不一样的。
只有进入虚神阶,法则领域的法则之力,才能够杀伤准圣修者。
天圣阶修者在强,也没有光用法则领域的法则之力就能杀伤准圣阶修者的。
自己竟然做到了!难道自己是虚神了?怎么可能。林洛很清楚,他现在还是准圣阶。
那这就是融合法则领域的效果了。难道自己的法则领域,有什么特殊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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