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好惨啊,上星期一天能有五千票,结果今天只有……
还变成了新人榜的第二名,伤心啊!还剩下最后一周,弟兄们再给力点吧,咱总不能虎头蛇尾,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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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时,风越来越大。
时值初春,阴极而阳生,阴阳交汇,故多有风雨。南阳郡本身已靠近南方,所以春季多风,也很正常。
夕阳聚营地里,除了少数士兵仍在坚守之外,大多数都躲到了避风处。
整个营地里都很安静,除了呼啸的风声,再也听不到任何声响。
马玉走出来,看四下无人,鬼鬼祟祟来到一辆马车旁边。他从怀里取出一枚火折子,深吸一口气,在车板上用力一擦,火折子顿时显出一团光亮。马玉将火折子扔到了车里,扭头就走。
只见那团火光在一堆粮草中慢慢沤着,一股黑烟渐渐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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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稷倒在床榻上,背着身子,好像睡熟了。
驻守在门口的两个钩镶手,相视一眼之后,轻轻点头。
远处,马车上的辎重,正在沤烟。不过在黑夜里,不太容易被人觉。两个钩镶手闪身撩开了帐帘,轻手轻脚的溜进去。而床榻上的邓稷,仍旧静静的躺在那里,根本没有动静。
一名钩镶手的脸上,浮现出冷酷杀机。
轻轻拽出长刀,高抬脚,轻落步,走到了床榻旁。
军帐里,烛火摇曳,钩镶手的面目更显狰狞。只见他咬着牙,把长刀高高举起,手起刀落,咔嚓一声,就看在床榻的邓稷身上。邓稷,依旧没有反应,人头骨碌碌落地,啪的摔成粉碎。
居然是一个披着黑丝的瓦罐。
圆乎乎的,蒙着一层黑布,看上去就好像人的脑袋一样。
钩镶手愣了一下,连忙上前一步,一把掀开被褥。被褥下,还是被褥,只不过是被卷起来,再用一层被褥掩盖。这样一来,从外面看上去,就好像是一个人睡在这里。钩镶手大吃一惊,扭头刚要说话,耳边就响起了同伴的惊呼声:“老六,小心!”
一抹寒光从床榻后窜出,邓稷猛然从床榻的围栏后面显出身形,铁剑掠过划出一抹长虹,噗的一声,正刺中那‘老六’的后心。老六眼睛瞪得溜圆,似乎有些难以相信。他艰难的回头,想要看清楚凶手是谁。却见邓稷一咬牙,猛然拔出宝剑,一股血箭喷到他的衣服上,顿时染成一片血红。
当啷一声,长刀落地。
钩镶手倒在血泊中……
与此同时,帐外的营地里,突然传来了一阵凄厉的呼喊声:“走水了,走水了……快救火!”
伴随着‘走水’的呼号,喊杀声骤然响起。
邓稷脸色一变,厉声喝道:“尔等竟敢焚烧辎重,可知道这是谋逆之罪?”
剩下的那名钩镶手,呲牙笑了!
“谋逆?没错,的确是谋逆……不过不是我们,是你!”
“什么?”
邓稷惊讶的看着对方,哪知钩镶手却不再开口,一手钩镶,一手汉环刀,垫步拧身扑过来。
“废话少说,看刀!”
钢刀呼的落下,势大力沉。
这钩镶手,原本是魏延派来保护邓稷的人。
可没有想到,如今却变成了索命的无常。这些人都是义阳老兵,杀法骁勇。钩镶兵,又属于近卫,整个义阳屯,也不过二十名钩镶手,其战力自然非同寻常。邓稷刚才之所以能杀死一人,完全是靠着偷袭。
东汉末年时的书生,可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酸秀才。
儒家讲六艺,骑射击剑都属于必修的课程。当时许多名士,无一不是击剑高手。曹操袁绍这些人就不用说了,单说那献貂蝉,用连环计诛杀董卓的王允,年轻时也曾佩剑招摇过市,做那任侠的江湖豪客。一部《史记》,不仅仅是一部文学巨著,同时还为汉代留下了无法磨灭的血性……游侠列传!
邓稷也学过剑,对付寻常人,也还能周旋。
可他现在面对的却是一个久经沙场,身经百战的悍卒。
只两三个回合,钩镶手便砸飞了邓稷手中的铁剑,抬脚把邓稷踹翻在地。
营帐外的喊杀声越来越响,以至于营帐之中的动静,居然没有人觉察……
邓稷此时自身难保,眼见钩镶手一脸狞笑挥刀扑来,也不禁苦笑一声,闭目等死。
“姐夫,营啸了!”
帐帘一挑,一个少年手提蛇矛,冲了进来。
钩镶手一怔,手中的刀不自觉的就偏了几分。噗的一声,汉环刀正砍在邓稷的胳膊上,只疼的他啊呀一声大叫,手臂跌落在地上,血如泉涌一般,一下子便昏死过去。冲进营帐里的少年,正是王买。他听到外面噪杂,冲出小帐一看,却见整个营地里火光冲天……
那些赶车的车夫,还有一队钩镶兵,手持兵器,疯狂的砍杀营地里的义阳武卒。
这里面,有许多人还是昔日的战友,所以在乍一照面时,竟没有任何反应,被对方活生生砍死。
王买才不会理睬旁人的死活!
他牢记着曹朋的叮嘱,要保护好邓稷。
所以见情况有变,立刻就跑向营帐。心里面,同时对曹朋又多出几分敬重……阿福果然料事如神。
哪知道,冲进营帐,却看到邓稷倒在血泊之中,一动不动。
王买怒了!
“狗贼,竟敢害我姐夫!”
这时候,他也顾不得什么军中规矩,只觉一股热血直冲头顶,虎目中闪烁着妖异的红光。
王买大吼一声,踏步拧枪,分心便刺。
钩镶手吓了一跳,旋身听钩镶封挡。只听铛的一声脆响,王买手中的蛇矛,竟似一柄重锤凶狠的撞击在钩镶上,顿时把钩镶刺激粉碎。巨大的力量,瞬间折断了钩镶手的胳膊。那钩镶手来不及出惨叫,蛇矛便撕裂了他胸前札甲,噗的没入身体。王买双手一合阴阳把,扑棱棱一抖,将那钩镶手的尸体,甩飞出去。而后,就见他冲到邓稷身边,一把将他抱住。
“姐夫,姐夫,你别吓我啊!”
邓稷被唤醒,一张脸惨白如纸。
“虎头,快去救阿福!”
“姐夫,你放心好了,阿福跟着魏屯将,不会有事的……他让我保护你,你可千万别出事,否则我没脸再去见他。”
王买急得快哭了!
他撕下一块袍子,裹住了邓稷的伤口,然后翻身将邓稷背在身上,顺手将地上的蛇矛攫在手中。
“姐夫,你别怕,我带你杀出去。”
邓稷被这么一折腾,又昏死过去。
王买不敢再迟疑,健步冲出营帐……
此时,整个营地里火光冲天,战斗却已到了尾声。营中真正的义阳武卒,也不过剩下二十多人。其余都是临时充数的棘阳囚徒,根本形不成战力。而义阳武卒被昔日的战友杀了一个措手不及,死伤惨重。最重要的是,那些赶车的车夫和苦役,突然间变成了手持刀枪的士兵。
此消彼长,义阳武卒很快便溃不成军。
在王买眼中,这营地里的人,全都是敌人……
蛇矛翻飞,呼呼作响。只要有人拦路,他就毫不犹豫的一矛挑杀。王买学得,是曹朋教给他的断门枪。断门枪又叫做白猿通背断门枪,一共八式,是后世白猿通背拳的历代宗师所创出的枪法,据说融合了多个门派的精华,精妙无比。断门枪犹如其名,枪枪夺命。王买可不是邓稷,他底子本来就好,加上随曹朋习武,后来又多次和唐吉过手,所以毫不怯战。
几乎是十步杀一人,枪枪夺人命。
从营帐一路走下来,王买也记不清楚自己究竟杀了多少人,反正他的衣服,已经被鲜血染成了红色。蛇矛滴着粘稠的鲜血,王买神色狰狞。眼看着就要冲出营寨,忽听前方喊杀声不断。
一个黑铁塔似的壮汉,被一群人围在中央,浑身浴血。
王买一眼认出,那正是唐吉。他犹豫了一下,向四下环视,目光锁定住一匹黑色的战马。
“大黑!”
王买嘬口一声口哨,那匹黑马立刻向他跑来。
就见他,拧枪挑斩一个贼兵,当黑马从他身旁掠过时,度明显顿了一下。王买蛇矛驻地,腾空而起,稳稳坐在马背上,单臂反手抡起蛇矛,矛做棍使,呼的砸落,把一个钩镶兵砸翻在地。
“唐大哥,快走!”
王买和唐吉的关系不差,对这个憨厚的汉子,也是非常敬重。
唐吉此刻,遍体鳞伤。
身边横七竖八倒着十几具死尸,可敌人却好像杀不完一样,越来越多。
乍听有人呼喊他的名字,唐吉大吼一声,铁矛夜战八方,横扫出去,逼退了周围敌人。抬头一看,就见王买背着邓稷,纵马驰来。唐吉喘了一口气,一矛砸翻一个贼兵,闪身让开一条路。
“虎头兄弟,突围!”
“唐大哥,我们一起走。”
“走你娘的头……快去找魏大哥,就说义阳武卒完了……魏平的人反了,让他赶快走……”
唐吉面目狰狞,憨厚的面孔,在火光照映下犹如一头受伤的野兽,狰狞无比。
腹部,肩膀,后背,一个个深可见骨的伤口,正汩汩流淌鲜血。有好几处伤,都是致命之处。
王买还要说话,却见唐吉挥铁矛啪的打在大黑的臀部上。
“快走!”
大黑吃痛,希聿聿长嘶一声,撒蹄狂奔而去。
王买想要勒马,已经没有办法,只好双手抓紧缰绳,在马背上不断回头眺望。
火光中,唐吉扔在奋力厮杀,死死的堵着营门。
身上的鲜血,越流越多,手中铁矛,也渐渐的变得沉重,视线随之模糊……
在他脚下的尸体,已达到了二十多具。可唐吉仍坚持着站在营门口,守护着身旁那杆悬挂着‘义阳武卒’大纛的旗杆。
“唐大哥,投降吧……”
一个陌生的声音在唐吉耳边响起,若同癫狂的唐吉,拄抢而立。
在他周围,全都是敌人。有的熟悉,有的却很陌生。唐吉一眼认出,几个昔日的袍泽也在其中。
当他的目光扫来,那几个袍泽,竟不敢正视。
从人群中走出两人,其中一个,赫然正是马玉……
“唐大哥,你是一个好汉,魏都伯知道,陈将军知道,黄兵曹史也知道。实话告诉你吧,今天的事情,只针对魏延邓稷还有曹朋,和你没有关系。黄兵曹史已经答应,会重建义阳武卒,并且还会把咱们纳入江夏军中。到时候,唐大哥你就是屯将,甚至还可以坐上军侯节从,何苦在为那魏延卖命?只要你现在说一声投降,魏都伯说了,绝不会亏待唐大哥……”
“你是……那个软骨头?”
唐吉眯着眼睛,凝视马玉。
他突然大笑,“尔等以为义阳武卒是什么?也敢说重组义阳武卒?”
说罢,他抬起头,看着风中高高飘扬的义阳武卒大纛,突然大吼一声,“有敌袭兮,武卒当先!”
义阳武卒,不仅仅是一支兵马,更代表了一种精神。
他们为保卫家园而聚在一处,为了同一个目标,征伐杀戈,不抛弃,也从未有过背叛。这是一种血性,一种很难用言语来表达出来的血性。有兄弟情,有袍泽情,更有那永不背叛的忠诚!
“作死!”
马玉身旁的汉子,冷声喝道:“杀了他!”
十数支长矛挺刺而出,唐吉却不躲不闪,迎着那长矛扑去。
“矛兵在前,有我无敌!”
铁矛,锐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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