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死你个狗东西算了,到时候等孩子出生我就跟他说,你爸爸趁妈妈怀孕期间打算对妈妈图谋不轨。”
“妈妈把他咬死了,给他换一个爸爸。”
方墨无语,他倒也不是想那方面的事情了。
好歹是受过九年义务制教育,十六年高等素质教育的人。
怎么会如此不分轻重,还要在宁月澜怀孕期间色心大起?
主要就是将近一个月没有跟宁月澜亲密接触,外加上女人目前是失忆状态。
方墨确实想跟她多待在一起耳鬓厮磨,哪怕光是抱着睡觉什么都不做,方墨心中就已经很满足了。
可惜,宁月澜却不给他这个机会。
吃完饭,女人就提上了东西又瞄了一眼方墨;
“把我的旗袍还我。”
“啥?”
“三天前我晕倒那次,你把我带回来不是脱了我的衣服吗?我旗袍呢?”
“额……”
“要不留着让我做个纪念?”
方墨喉结不自觉滚动了一下,他这两天因为对女人太过思念,还真是干过一个类似于痴汉一般有些变态的事情。
这件衣服是万万不能还给月澜姐的,尤其是她目前这种还是失忆的状态下。
不过宁月澜却是敏锐的,觉察到了方墨眼底一闪而逝的惊慌失措,女人有些错愕的忍不住说道;
“你不会对着我穿过的衣服打飞机了吧?方墨。”
嘶!
你咋这么聪明呢?
方墨张了张嘴,老脸一红。
宁月澜气的哭笑不得,她是觉得有点离谱的,不过心头倍感一阵好笑的同时,倒是也没太多多余的情绪。
撑死只能算是感受到了一丝丝羞涩。
她再没有多说什么,拿起手机就朝着别墅外面走去。
方墨盯着女人的背影,心中一阵空落落的;
“月澜姐,要不今晚在家里住吧。”
“不要,我怕你对着我打。”
宁月澜不满的嘀咕了一声,心头倒是倍感一阵好笑,他至于吗?
身边那么多莺莺燕燕,方墨要是需要,勾勾手指头,烟阮阮绝对是第一个主动冲上来愿为方墨鞍前马后,传道授液的。
小家伙哪里还需要对着我穿过的衣服?
这说明他就算是宁愿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也不愿意找别的女人?
宁月澜这样想着,心头倒是畅快了不少,不过还是推开了房门;
“走了,《我当黑客之王那些年》明天就有一场开机典礼,你要是有空的话,可以过来一趟。”
听到这话,方墨一时间怅然若失的心情才再度好转。
微微握拳。
明天!
明天还能见到她。
“好!”
从烟阮阮的口中,方墨自然了解到了如今女人是个什么状况。
她虽然认清了自己的身份,但却并没有记忆支撑。
一时半会让她搬回来跟自己同居不太现实,更何况,站在一个读者的角度清楚了苦等暗恋方墨十三年的辛酸经历。
她就算是主观里潜意识想要恢复记忆跟方墨重归于好,但心里终究还是会为过去的自己有些愤愤不平。
一个女人的一生中能有几个十三年之久啊?
咔哒——
大门关上,方墨盯着她消失方向挑眉一笑;
“月澜姐,我会努力追你,让你重新爱上我再恢复记忆的。”
“你都能等我十三年,那我又何尝不可以为了你坚持十年八年。”
说完这话,方墨瞥了一眼门外的小洁。
“你这是什么表情?”
小洁此刻的神色有着说不出的错愕,三分矛盾中夹杂着三分愤怒,四分不解地盯着她自己的双手。
方墨抬手在小洁面前晃了晃;
“走神了?”
小洁这才‘啊’的一声尖叫出来。
“方少,宁总三天前穿的旗袍,我下午趁你睡觉的时候,才洗干净啊。”
“啊啊啊啊啊,为什么?你为什么要对衣服做那种事,我的手,它不干净了……”
方墨;(°ー°〃)……
……
躺在床上,方墨整理着脑海中近期发生的事情。
最近很多事情也算是告一段落,后天即将开庭二审关于李氏集团被下三家造谣一案,届时铃木树将会出席作证,下三家是有参与到毒品交易中的。
为了避免这位人证出什么意外,两人第一次跟铃木树接触之后,烟阮阮就安排人将他们父女俩转移了。
至于那什么血衣门少爷临死之际放出的狠话,方墨完全没在意。
这都一个月时间过去了,冈本敬一郎背后的血衣门除了在开庭的时候,扬言那一日完全是冈本的个人行为与背后血衣门无关,撇清了关系之外。
这个组织就在方墨的世界里彻底销声匿迹了。
躺在床上,方墨一边啃着烤面包,一边回想起自己和宁月澜相处的往事。
如果说没能让月澜姐恢复记忆的话。
现在的宁月澜最后又没能跟自己培养出感情该怎么办呢?
她还会回到自己的身边吗?
届时,又该如何跟宁晋华,宁老爷子,还有自己的爸妈双方长辈来解释这件事呢?
一想到这里,方墨就感觉心悸头痛。
“如果真的最后她不得不选择离开,或者说非要消失在我的生活中,那我们俩之间总得留下点什么吧?”
“起码,让我把跟月澜姐成为夫妻这段时间都没完成过的很多事情做完。”
“让我真正能够陪伴在她身边,就算是为了失忆的她,也好好尽一尽丈夫的职责,那样,或许我们彼此都没有遗憾了。”
自言自语的说完这话。
方墨又是拍了拍自己的面颊,摇晃了一下脑袋;
“关心则乱,方墨,你怎么能这么没信心呢,你可是‘峥’啊。”
“那么多匪夷所思的代码都能破解,完成过那么多次各种极限的任务,世界上还有什么是你做不到的事情吗?未战先衰可不是你的风格。”
说完这话,方墨看了一眼卧室床头柜上的抽屉,想了想又有些惶惶不安。
最终还是拿起钥匙走了出去,他睡了一天,再加上宿醉在酒吧睡觉的时间。
方墨几乎将近三十个小时都没有清醒了,这会才刚把脑子里的酒精排空。
他心头还是犹如堵着一块大石头般郁闷。
偌大的别墅此刻只剩下了方墨一个人。
毕竟折腾了一下午早已濒临傍晚,小洁只是管家,又不是保姆,也该下班了。
要是方墨跟宁月澜还没回来之前,小管家在别墅内凑合凑合住着还行。
但是方墨都回来了,小管家和他孤男寡女要是共处一室传出去总会让人有些不好的遐想。
更何况,方墨可不是黑老板,把人小洁当黑奴使唤。
之前小洁是因为将近两个月没发工资,迫于无奈才住进了别墅。
方墨知道这个情况的第一时间,就把工资给小洁结清并且还补发了下半年的薪水。
所以小妮子也是兴高采烈的搬出去了。
外面是有些漆黑的夜,方墨极目眺望能够看到江城市的玩家灯火,脑海中犹如过电影般浮现出月澜姐跟自己相处的点点滴滴。
他唇角情不自禁的微微上扬了一下。
不过想起宁月澜如今跟自己之间那层若有若无的疏离感,方墨眼底又是再度划过一抹悲伤。
“算了,这两天还是搬回家里住吧,一个人住别墅确实有些空旷了。”
他在江城是有一套房子的,之前跟林汐晗同居的时候,是陪林汐晗在外面租的房子。
但这可不代表方墨家里穷到给他连个公寓都留不下来。
闪婚宿醉醒来的那一日,方墨就是躺在自己小公寓的床上。
好像自从跟月澜姐同居以来,方墨已经有很长时间没有回去看看了……
“估计我养的盆栽都死完了吧?”
方墨一拍额头。
“那几瓶盆栽好像还是刚考上大学那会,月澜姐送我的。”
宁月澜有个跟高冷外表十分不般配的小清新爱好,那就是栽花种树。
宁家庄园后院无论是参天古藤萝还是地上的那些花花草草,曾经也都是宁月澜在心血。
后来宁诗雨出生,宁月澜接手宁氏集团日理万机,也没太多时间关注自己栽培的小生命。
宁老爷子就将打理花草的任务交给了宁诗雨。
有段时间方墨每次去宁家,都能见到宁诗雨一副愁眉苦脸的样子,被宁老爷子勒令在后院打理姐姐种下来的这些花花草草,美其名曰陶冶情操。
“不过诗雨的确是个急冲冲的性子,打理一下花花草草,倒是可以培养她做事沉稳的心境,宁老爷子这操作倒也没什么问题。”
这样想着,方墨又是想起来了自己公寓中那几盆可怜的盆栽。
刚上大学那阵子,宁月澜送了方墨两个礼物。
一个是一台用过的手机,另一个则是水仙花盆栽,反正两个礼物都挺反人类的。
方墨对于这一段还是有点印象的。
好像是因为高考前一周,自己去宁家做客,看到宁诗雨在后院搭理花草,随口说了一句,这水仙花长得真漂亮。
月澜姐似乎就将这句话记了下来。
在他拿到录取通知书的那一日,便是将那盆水仙花送了过来。
“那时候年少无知,压根就没多想,现在想想,月澜姐当初大概就是因为我随口的那句话,所以才以为我喜欢他们家的水仙花,这才把盆栽送给了我当礼物吧?”
方墨随口的一句话,她都放在心上。
这样的暗恋,既不打扰也不冒昧,默默无闻,乖巧的让人心疼。
“不过话说,我怎么想不起来她送我的那台手机是什么寓意了?”
方墨皱了皱眉头,脚下不自觉已经走出了别墅。
宝马车被烟阮阮开走了,奥迪被宁月澜开走了。
合着方墨自己现在还得走路回家,他忍俊不禁地轻笑一声;
“夫妻二人家里有两台车的家庭,竟然有朝一日会出现让我没车开的窘迫场景。”
好在这片距离自己的小公寓并不远,走两步路也就到了。
到了小公寓的楼底下,方墨想着宁月澜有些出神。
没注意不小心撞了人。
直到女人‘哎呦’一声摔倒在地出声,方墨才注意到走路撞人了。
“小姐,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
方墨下意识想伸手拉对方起身。
只不过当她看清女人面孔的刹那,表情却是变了变,变得有些冷峻。
这样的神色很少出现在方墨脸上。
“林汐晗,你在这里做什么?”
没错,被方墨撞到一屁股摔在地上的女人就是方墨的前女友林汐晗。
方墨自从结婚之后,自己的世界中几乎就像是没了林汐晗这么一号人。
要不是今天偶然间在公寓楼下撞见,方墨大概率都快要把这么一个人给忘了。
林汐晗见到方墨,表情倒是没太多惊讶,反而有些惊喜;
“方墨,你终于搬回来啦?”
终于搬回来啦?
林汐晗知道我在这里有套小公寓?
方墨一挑眉头;
“林小姐不好意思刚才撞到了你,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这话,方墨就快速朝着楼道走去。
他不想跟林汐晗这样的拜金女有太多交集。
谁知道林汐晗却并不作罢,第一时间跟了上来,紧紧的跟着青年;
“方墨,我搬到这里两个月就是为了见你,你好不容易回来一次,就不能占用你一点时间聊聊我们的事情吗?”
“难道我们三年的感情在你眼里还抵不过宁月澜出现的两个月时间?”
“我们的事情?”ßĨQÚ
方墨脚步一顿。
你也知道已经过去两个月时间了啊?
“抱歉,林小姐,我结婚了,咱俩之间似乎没什么好聊的。”
说完这话,方墨便是再度挪动脚步。
谁知道林汐晗眼底闪过一抹狡黠,突然喊道;
“‘峥’,你确定跟我没什么好聊的吗?”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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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笔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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