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洪宇本源真气的治疗下,不一会,吴芝兰苏醒了过来。
她迷迷糊糊睁开双眼,看到映入眼帘的,是洪宇的脸颊。
尽管洪宇现在的样子,有些不修边幅,样子变化了不少,不是特别熟的人,还真一下认不出来。
但,她还是一眼便认出了洪宇,下意识以为是自己的幻觉。
“洪先生,是你吗?”
吴芝兰不敢确定,轻轻抬起手,想要触摸洪宇。
“是我,芝兰妹子。”
洪宇伸手,握紧了吴芝兰的手掌。
几个月前,吴芝兰还是个朝气蓬勃的花季少女,那甜美可爱的模样,洪宇至今记忆深刻。
现如今,吴芝兰却骨瘦如柴,病恹恹的躺在病床上,连说话的声音,都显得那么有气无力。
看了着实让人心疼。
感受到手心传来的温度,吴芝兰知道,不是自己的错觉,眼前的人影,真是洪宇。
哇的一声,她情绪不受控制,一下哭了出来,哭得很伤心,“洪先生,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
“怎么会呢,我离开时说过,会回来看你的,就一定会说到做到。”
洪宇越发心疼,坐在床头,伸手帮吴芝兰擦拭眼角泪水。
”不好,洪先生,你快走!”
忽然,吴芝兰想到了沈南天那张邪恶的脸,双眸瞬间惊恐万分,推着洪宇的手臂,声音颤抖道:
“有坏人找你,那坏人是个杀人魔头,我姐、我姐夫,还有小骏,都被他杀死了,你快走,不然,你也会死的!”
是自己害得吴芝兰成现在这样子,更是自己害死了吴芝兰姐姐一家,没想到吴芝兰醒来的第一时间,还关心着自己的安危。
洪宇心中感动的同时,又十分不是滋味,出声安抚道:“芝兰妹子,你别怕,我都知道了,坏人已经被我打跑了。”
“打跑了?”
吴芝兰情绪稍稍稳定了一点。
“当然了,不然,我怎么能从坏人的手里,把你救出来,还带你来医院治伤。”
洪宇说了一个善意的谎言,不想吴芝兰过多担心自己。
吴芝兰仔细看了一下四周,这才发现,自己的确是在医院的病房里,悬着的一颗心,慢慢放松了下来。
但旋即又想到姐姐一家惨死的画面,眼泪不自觉地开始流。
“洪先生,那天你离开之后不久,那杀人狂魔,就来到我姐他们家,他逼着我和我姐一家,说出你的下落,我们谁也没告诉他,结果他就痛下杀手,不仅杀了我姐和我姐夫,连小骏一个小孩子,他都没放过,尤其是小骏,他死的好惨,呜呜……现在这个世上,真的就剩下我一个人了,我再也没亲人了,呜呜……”
吴芝兰嚎啕大哭起来,哭声悲戚。
洪宇不忍看吴芝兰伤心的样子,柔声说道:“芝兰妹子,你姐一家的仇,我会帮你报的。还有,如果你不嫌弃,今后,我就是你的亲大哥,我就是你的亲人!”
“洪先生,谢谢你!”
吴芝兰哭声不止。
不一会,她就因为伤心过度,再度昏厥了过去。
看着昏厥的吴芝兰,洪宇没有选择叫醒她。
此时的吴芝兰正处于极度悲伤的状态下,叫醒她,也只是徒增悲伤罢了。
还不如让她好好睡一觉,也许,一觉醒来之后,心中的悲伤,会减弱几分。
“沈南天,你我之间,本来无冤无仇,可你却不问青红皂白,就要杀我给郑长明和齐渊报仇。
杀我就算了,结果,你还丧心病狂,杀害无辜,这笔血债,我记下了,总有一天,我会亲手要了你的狗命!”
洪宇双拳一握,化仇恨为力量,再次坐在一旁的沙发上打坐修炼。
现在的他,已是金丹中期巅峰的实力,他有很大的信心,在一年之后,就能要了沈南天的命。
毕竟,他从假丹境到现在金丹中期巅峰,也不过三个多月的时间而已。
当然了,在这一年期间,他不能被沈南天给找到。
否则,还没等他成长起来,就死在了沈南天的手里。
只见洪宇从储物戒中,拿出了一瓶气血丹,倒出一颗,服下之后,又拿出了几块灵石。
将灵石摆在沙发四周,形成一个小型聚灵阵。
随后,洪宇闭眼吐纳,很快进入了修炼状态。
……
与此同时。
远在数百公里外的一座大山上。
狼狈的沈南天在一棵大树下,盘腿而坐。
随着最后一个大周天吐纳完毕,他体内的真气,也恢复的差不多了。
双眸睁开,犹如夜色中的猫眼,散发着寒光。
“姓洪的,不管你躲到了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你,然后将你碎尸万段,方才能泄我心头之恨!”
沈南天暗暗发誓,随后身体腾空而起。
飞上百米高空之后。
他从储物袋中,拿出了“千里镜”。
随后,又拿出了洪宇的照片。
将洪宇照片,放置在千里镜前。
“启!”
随着沈南天催动真气,在千里镜的镜面上。
很快,千里镜内散发出一道道金色的光芒。
金色光芒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朝着四面八方扩散,很快在镜子里出现了一幅又一幅的风景画面。
这些风景画面,都是方圆百里内的景色。
从东到西,从南到北,全部囊括其中。
不到一分钟,方圆百里的景色,全都出现在了千里镜内。
但,并未出现洪宇的身影。
这表明,洪宇不在这方圆百里的区域内。
对这个结果,沈南天早已意料到。
洪宇逃离了这么长时间,怎么可能还滞留在这附近?
刚才,他也只不过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
万一当时洪宇逃离时,体内真气和自己一样,接近于枯竭状态,势必走不远,需要找个地方打坐修炼,以恢复体内真气。
不然,真气长时间处于枯竭状态,对修士而言,那可是致命的。
轻则,损伤经脉,重则,灵气枯竭而亡。
现在看来,洪宇的实力,比他想象的,似乎要强上不少。
至少在他穷追不舍,真气都快耗尽的情况下,结果洪宇却还能携带着一个人,飞出百里之外。
当然了,也还存在另外一种可能性,洪宇其实就影藏在附近百里的范围内,但利用了什么掩盖行踪的法宝,让他的千里镜失效了。
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
他的千里镜,是一件玄级上品法宝。
想要躲过千里镜的追踪,这件掩盖行踪的法宝,至少得比玄级上品的法器的级别高。
法器的等级和武技一样,分为天、地、玄、黄四个等级,
而每个等级,又分为上品、中品、下品三个小等级。
要比玄级上品的等级高,至少得是一件地级法器。
而洪宇不过是刚刚迈入金丹境不久的毛头小子,怎么可能拥有地级法器。
即便是在隐门,那些元婴级的老怪物,也没多少有地级法器。
他手中的千里镜,也都是他一次外出历险,无意中捡到的宝。
不然,他也没资格拥有一件玄级上品的法器。
因此,沈南天根本就没往这方面多想。
“姓洪的,先让你苟活两天,等我养好伤之后,再找你算账。”
既然没在千里镜内查探到洪宇的行踪,沈南天也没再急着找。
毕竟,当时他连洪宇往哪个方向逃跑的,都没看到,寻找起来,根本没方向。
就算是看到洪宇往哪个方向逃跑的,谁又知道中途会不会改变逃跑方向。
所以,寻找起来,难度很大,不是几天就能找到的。
因此,也不必急于一时,还不如先把身上的烧伤处理好,再全力寻找洪宇的踪迹。
只见沈南天将千里境和洪宇的照片,收入储物袋中后,身体飘然而下,再次坐在大树下打坐疗伤。
……
翌日、清晨。
小镇医院。
病房中。
“洪先生!”
昏迷的吴芝兰醒了过来,看到坐在沙发上的洪宇,轻轻喊了一声。
睡了一晚后,她的情绪也平静了下来,心里的悲伤,确实也减弱了。
人死不能复生,活着的人,不要一直沉浸在悲伤中,要向前看,这个道理,在三年前,父亲被冤枉判处死刑的时候,她就明白了。
洪宇睁开双眼,微笑道:”芝兰妹子,你醒了。”
吴芝兰“嗯”了一声,感谢道:“谢谢你一晚上陪在我身边。”
“没事。”洪宇摆手,从沙发上站起身,走到病床边,说道:“我一晚上其实就在打坐修炼,陪你只是顺便的而已。”
提到修炼,吴芝兰神色黯然道:“洪先生,对不起,这段日子,我没能按照你的要求,每天坚持吐纳气息,你教给我的那套修行功法,我好像也忘记了。”
洪宇没想到吴芝兰还跟自己说对不起,心里很不是滋味:“芝兰妹子,你现在的任务,就是好好养伤,修炼的事,等你伤好了之后再说,到时候,我再慢慢教导你,不急。”
“谢谢洪先生。”吴芝兰露出久违的微笑。
洪宇跟着笑道:“跟我还这么客气。”
吴芝兰一下羞红了脸,想到了洪宇昨天说的话,不由问道:“洪先生,昨天你说的话,还算不算数?”
“我昨天说什么了?”洪宇蹙眉。
“你说,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亲大哥,是我的亲人。”
吴芝兰虽不想和洪宇只是兄妹关系,她心里对洪宇是喜欢的,是爱慕的,是崇拜的。
但她也明白,似自己这种乡下丫头,配不上洪宇,能给洪宇当妹妹,就已经算是老天爷对自己的恩宠了。
洪宇恍然,笑道:“当然算数了,只要你不嫌弃……”
“我不嫌弃。”吴芝兰赶紧说。
“那行,以后,我就是你大哥,你就是我妹妹,我会把你当亲妹妹一样对待的。”洪宇说道。
“大哥!”吴芝兰开心喊道。
“诶!”洪宇点头回应。
“大哥,我肚子饿了,我想吃东西。”
吴芝兰刚说完这句话,肚子就开始咕噜咕噜叫。
说起来,她自从昏迷后,就一直没主动进过食。
但沈南天又害怕她饿死了,就每天安排赵满贵熬粥喂她。
像这种情况,自然也是吃不了多少的。
加上赵满贵本就不愿干这种伺候人的活,经常偷懒,喂一点就不喂了。
一两天倒是没什么,但长时间下来,吴芝兰的肚子里早没了油水。
不然,她也不会瘦成现在这皮包骨的模样。
而沈南天只要她不死即可,至于她瘦成什么样,根本也不关心。
洪宇哈哈笑道:“你喜欢吃什么,大哥这就出去给你买。”
“大哥,我感觉我的身体没什么大碍了,要不我们一起出去吃?”
吴芝兰请求道。
“行,没问题。”
洪宇比谁都清楚吴芝兰现在的身体情况,昨晚在他的真气治疗下,吴芝兰胸口处的外伤和内伤,基本无碍了。
唯有有碍的,便是吴芝兰的神魂,有些受创,可能有时候会犯头疼。
好在受创的程度不大,服用一些养神的药汤即可治疗。
比如熬上几次百年野山参,给吴芝兰补一补,应该能修复她目前的神魂创伤。
而百年以上的野山参,洪宇的储物戒内,还有不少,正好派上用场。
此外还有一点,便是现在的吴芝兰,严重营养不良,面黄肌瘦。
从今天开始,必须要多吃多喝,补充蛋白质。
带着吴芝兰走出医院,洪宇来到了医院斜对面的一家,吴州的特色小笼包店。
小笼包店的生意很好。
洪宇和吴芝兰进去时,座位都已经坐满了。
“来的可真不巧,芝兰妹子,要不我们换个地方吧。”洪宇说道。
还没等吴芝兰回答,不远处有一桌客人,正好吃完起身。
“大哥,那有座位,我们坐那。”吴芝兰连忙说。
洪宇点头,跟着吴芝兰走了过去,两人刚坐下,还没开始点餐。
一只大手,就拍在了洪宇的肩膀上。
紧接着,便听到一句吴州的方言。
“小子,这位置是老子的,给老子起来。”
说话的,是一位体形壮硕,留着光头,脖子上戴着大金链子的汉子,
在他身后,还站着几个吊儿郎当的青年,此刻看洪宇的眼神,都充满不善。
洪宇不是吴州人,听不太懂本地方言,但还是听清了“起来”这两个字。
抬头瞥了一眼光头壮汉牛逼哄哄的表情,立马明白了是什么意思。
噗呲一声,洪宇忍不住笑了出来。
一边笑,他一边摇头,心想自己咋就这么倒霉,不管到哪,都能遇上这种,自以为是的瘪三。
“错侬妈,侬笑什么?有种再笑一下?”
感觉到洪宇的笑声中有嘲讽之意,光头壮汉一下怒了,用方言骂道。
随着他发脾气一骂,店里的客人也全都看了过来,目光中,都充满了对洪宇的同情。
显然,他们中大部分基本都认识光头壮汉,是镇上有名的混混,江湖人称光哥。
光哥仗着大舅子是小镇上警署署长,平时专干欺负人的勾当。
洪宇惹怒了光哥,肯定是要倒大霉的。
“不好意思,麻烦说人话,说狗话,我可听不太懂。”
洪宇淡淡说道,正眼都不带瞧光头壮汉一下,自顾自拿起桌上的餐单,看看有什么特色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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