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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九章 最后判决

    由于李虾和梅学怡作证完毕,后续也不会再谈到杜志辉身份问题,就不需要再保密。

    再开庭的时候,旁听席重又坐满了人。

    看着父亲、母亲和小妹,陈彦祖微露笑容,示意他们不用担心,又朝凡妮莎比了个胜利手势。

    小丫头冷着脸没有回复,不知道谁惹她不开心。

    最后侧头看向另一边的罗乐儿微微一笑,哪怕挨了一记白眼,也不以为意。

    虽然用严少筠做代打这种操作方式,比起自己上阵费了很多力气,也无法发挥全部实力,但面对何伟伦这种级别的对手,还是有足够把握。

    新旧迭代,今胜于古,是时代发展的正常规律。

    不需要后人比前人聪明多少,只需要站在前人肩膀上,避开前人已经踩过的陷阱走过的错路,就已经可以取得更多成就。

    虽然两个港岛不一样,但是用的法系相同,官司打法差不多。

    不提何象飞的能力,光是他接触过的案卷和判例,就不是何伟伦能比。

    这个时代惯用的套路打法,在十几年后已经被总结出来,供大律师参考,模拟如何应对。

    尤其是政府律师常用套路,更是容易被打刑事案的执业大状针对。

    从他对李虾盘问开始,就已经看出其套路。

    庭审进入交替程序,控方开始直接盘问被告。

    陈彦祖的猜想彻底坐实,何伟伦的套路和想象中一样。

    何伟伦:“根据我手上的档案,你父亲杜展鲲,十四年前被判死刑是不是?”

    杜志辉:“是。”

    “罪名是什么?”

    “倒卖军火、拒捕、谋杀。”

    “他谋杀的对象是谁?”

    “一名警员。”

    “在你父亲被判死刑之前,你母亲已经离开了你们是不是?”

    “是。”

    “那是不是可以这么说,因为警员的死,导致你成为孤儿?”

    “是。”

    “所以你憎恨警察,憎恨社会,憎恨司法制度。潜意识里,把警察当成了仇人。哪怕那名警察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惨遭杀害,而不是主动去伤害你们,对你来说,他依旧是毁了你生活的罪人。”

    “不是。我没这么说过!”

    “是没这么说过,而不是没这么想过。”

    何伟伦冷笑一声,双眼紧盯杜志辉“请你告诉大家,你在事发当日做了什么?”

    “黄彪,就是劫匪的头目,要我们去打劫表行。他们知道我车开的好,让我负责在外面接应。我们偷了一部计程车,摘了牌照。黄彪他们几个进去抢,我听到枪声,又看到巡警,就知道不好,所以就发动汽车。”

    “发动汽车是准备逃跑?”

    “不是,我是要去接应黄彪他们,让他们赶快跑路免得再死人。黄彪他们很厉害的,火力也很凶。打的越久死人越多。”

    “也就是说,你得知他们的罪行之后,第一反应是准备配合罪犯完成犯罪,而不是自首或者协助警方。那之后又发生什么?”

    “那个巡警开枪,山猫中了枪,很多警察冲出来。黄彪他们拿起AK,准备和警方拼命,我就开车过去接山猫他们上车。这时候那名巡警对我开枪。他枪法很好,一枪打中车门,另外两枪打碎玻璃,差点就打中我。我害怕极了,想随便开两枪吓吓他,没想到真的打中。我不会用枪,更没对人开过枪,没想到会那样。”

    “按照你的说法,就是警方当时占据了绝对优势。你不顾一切开车冲入现场,帮助罪犯逃脱,为了保护你的同伙,甚至开枪杀了警察。这么看来,黄彪安排你负责接应,是非常明智的选择。至于是否会想到射中目标,这个问题很容易回答。你开枪的时候距离被害人有多远?”

    “当时场面太乱,我也太紧张,没办法估计距离,大概不到十米吧。”

    “这么近的距离,你使用威力远超过点三八左轮的黑星手枪,朝当班警员梁盛名开枪。会有怎么样的后果显而易见,你所谓的没想到,根本就是狡辩!”

    “我当时吓坏了,真的没考虑这些。”

    “你吓坏了?也就是说,你看到警察的第一反应是紧张?那个受伤的山猫,是一名劫匪。刚刚在表行杀了人,死者之中还有一名孕妇。你看到他受伤想要去救,看到警察就想要开枪,这样才有安全感,是不是?”

    “我只是想开两枪吓吓人,没想到他真的中枪。我去救人也不是和警察过不去,是不想有更多人死伤。黄彪那几个杀人不眨眼的,之前定计划的时候就说过,如果被发现或者有人挡路就把人干掉,杀多少人都无所谓。那些警察的火力太弱,根本不是黄彪对手,不知道要死多少人。”

    “这么说,你是出于好意?”

    “是。”

    “你手上有一支装满子弹的手枪。如果像你说的,你不希望劫匪杀伤警员,你完全可以对劫匪开枪,而不是朝警察开火。事实上,在你被警方包围在十七号码头之前,根本没想过投降。是你受伤之后走投无路,才被迫投降。你是好意还是歹意,答案已经呼之欲出。”

    杜志辉无言以对。

    何伟伦:“你和山猫认识多久了?”

    杜志辉:“十年。不过有五年他在监狱里。”

    “也就是说你们相处了至少五年,不比你和女朋友交往的时间少多少。”

    “是。”

    “你们平时做什么?”

    “喝酒,赌钱……在这次之前,山猫找我没有正事。他把我当朋友,不想让我参与他的事。”

    “那你把他当什么?”

    “朋友。”

    “麻烦你大声一点,让大家可以听清楚。”

    “朋友!兄弟!”

    “请陪审团注意,被告亲口承认,把劫匪当做好兄弟。”

    严少筠:“反对!”

    何伟伦:“我没有问题了!”

    严少筠看向陈彦祖,陈彦祖一笑,用手指向她的胯骨位置。

    虽然没有真的戳过去,严少筠还是觉得胯骨微麻,脸上也一阵发烫,慌乱起身走向杜志辉。

    “被……咳咳,被告,请你告诉我,你惯用手是?”

    “左手。”

    “你是否接受过枪械训练?”

    “在黄彪他们搞到武器之后,带我去大屿山放过几枪。黄彪嫌我胆子太小,说给我好枪也是浪费。还想让我杀人练胆量。我不答应,他还想干掉我。山猫帮我说话,说我车开的好,他们也需要人接应,所以……其实他们不打算给我枪,是山猫把他的枪给我防身。”

    “这么说你和山猫感情很好了?”

    “我们在哥连臣角就认识,也是他带我和那些人见面。”

    “所以在你的心目中,山猫是一个好朋友,而不是一个罪犯,是不是这样。”

    “是的。”

    “所以你去救山猫,是出于救朋友的角度。就像我们会去救自己的亲人一样,并不会考虑他做了什么。是不是?”

    “是。山猫前后救了我好几次,我不能看着他死。再说那些越南人对警察不会客气,我担心警方死伤太多。”

    “那你能否告诉我们,十七号码头发生了什么?”

    “警察来了之后,我劝黄彪自首。黄彪说是我出卖他引来了警察,然后就要开枪打死我。山猫推了他一把,他又要打死山猫,我……我就朝黄彪开枪,然后外面就也开枪。”

    “你用哪只手对黄彪开枪?”

    “左手。”

    “你朝黄彪开枪是因为恨他?还是因为要保护山猫?”

    “山猫救了我,我不能看着他被打死。再说黄彪是疯子,他说过,宁可同归于尽也不能当俘虏。我一想到这些,当时就什么都忘了,拿起枪就打。”

    “在十七号码头,你射黄彪的时候,距离多远?”

    杜志辉摇摇头。

    “那你想一想,你和黄彪距离近,还是和梁盛名距离近?”

    “黄彪,肯定是黄彪。”

    “你朝梁盛明开了几枪?”

    “两枪。”

    “你朝黄彪开了几枪?”

    杜志辉想了想:“大概四到五枪,总之子弹都打光了。”

    “你杀了他?”

    “没有。我不会用枪,而且我也不敢杀人,开枪时,都是闭着眼睛。因为这样还被他们笑话。虽然离黄彪很近,也只打中他的肩膀。黄彪要开枪打我,我和山猫都用枪对着他。这时候外面的子弹就打进来……”

    “当时你的想法是什么?”

    杜志辉低下头:“我以为自己就要死了,我很害怕,也很后悔。后悔没给学怡打电话,对她说对不起。”

    “如果,我是说如果,如果你可以出去的话,你最想做的是什么?”

    “和学怡一起等宝宝出生,把孩子养大。”

    “在表行外面,梁盛名对你开枪的时候,你又想什么?”

    “什么都没想。我胆子很小的,听到枪响吓都吓死了,脑子里空空的,只想着救山猫,再就是一定要活下来。”

    严少筠看向法官:“我没有问题了。”

    “控方进行结案陈词。”

    何伟伦起身:“尊敬的法官大人、陪审团。本案是一起性质极为恶劣的串谋抢劫、谋杀案。案件中的死者有孕妇,有无辜的店员,也有忠于职守的老警员。

    “被害人梁盛名,为港岛警队服务多年履历良好,获得过大量荣誉和褒奖,被他帮助过的市民数以百计。就是这么一位资深警员,在距离退休仅有一个月的时候,因为忠于职守,死在被告的枪下。这无疑是一场悲剧,也是一桩无可饶恕的罪行。

    “不管被告惯用的手是哪一只,他又开了几枪,都不影响这一结果的认定。而被告的人生经历,让我们确信,他潜意识里对警方充满仇恨。或许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憎恨警察憎恨秩序,所以在面对警员的时候,枪法变得非常好。在面对黄彪的时候,枪法又变得非常差。

    “导致这一情况的原因非常简单。被告亲口承认,把穷凶极恶的歹徒当做朋友,当成兄弟。试问,他怎么会对自己好兄弟下毒手?哪怕这个好兄弟十恶不赦,他也会把他当成自己人!

    “在他的潜意识里,警察、普通市民都是敌人,只有罪犯才是朋友。

    “我们还需要注意,辩方虽然给被告的行为找出若干理由支持,并且找出了证人,但证人一直在接受被告的私人赠与,且和被告有着极为亲密的关系。

    “证人证言的真实性,非常值得怀疑。所以,我希望陪审团在判断被告罪名是否成立的时候,不要被辩方律师所误导。关于被告定罪的标准有且只有一条,他的行为是否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

    完成结案陈词的何伟伦目光扫过严少筠,最后则定格在陈彦祖脸上。

    这个助理肯定不对劲。

    虽然没有任何条款规定,律师和助理不可以在法庭上有小动作。但他和严少筠的互动似乎太频繁了一些,已经超过了正常的限度。

    何伟伦看到好几次,两人交头接耳,或是肢体接触。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坐在另一边的事务律师罗乐儿,全程一动不动存在感为零。

    这明显是有问题的。

    两个人到底谁是律师?

    陈彦祖也注意到何伟伦的注意,也并没有当一回事。

    每个人都有权提出质疑,但只要没证据,所谓的质疑就毫无力量。

    你抓不住我的把柄,发现越多也只能越生气。

    侧头看了一眼严少筠,轻声说了一句:“用爱。”

    严少筠深吸口气,缓缓起身。

    幸好头晕带来的正面反应还在,可以看的清字,否则又要挨好几下穴位刺激。

    清清喉咙,开始了收官表演。

    “谋杀是一项非常严重的罪行。正因为谋杀是重罪,才要求证据完整详实,任何有疑点的谋杀,都不可以被定罪。

    “本案的被告人,因为特殊原因,不得不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和一群穷凶极恶的罪犯为伍,忍受着身心折磨,一步步走向深渊。过程中他曾经努力自救,也差一点就成功。却因为某些人为的因素,导致功亏一篑。

    “本案中所涉及的被害人,的确令人惋惜。但通过证人做供,我们发现梁盛名先生完全可以避开这场冲突。只要一个命令,或者是一个善意的提醒,哪怕临时要求他和他的搭档像其他警员那样穿上避弹衣,就有很大可能避免悲剧的发生。而导致这一切的,并不是我的当事人!

    “在现场,是梁盛名先朝我的当事人开枪,几乎命中。当事人在极度恐惧、紧张的状态下,使用自己并不熟练的右手,闭着眼睛开枪自卫。这种行为并不能认定为谋杀的主观故意。

    “在十七号码头,面对穷凶极恶的匪首黄彪,他毫不犹豫地选择用左手握枪射击。这个选择,足以说明他对警察和匪徒的不同态度。

    “他对梁盛名开火的目的,并不是对抗司法,而是为了营救曾经救过自己生命的好朋友,以及避免更多伤亡!至于这个结果,只能说非常遗憾,我的当事人之前从未接触过枪械,对于武器的运用不熟练,导致了这个不幸的后果。”

    严少筠深吸口气,用律师袍擦了擦额头汗水。

    “我们还需要注意到,当事人完全可以避免走到今天的境地。只要他拒绝和其他几名劫匪接触,拒绝帮助别人,就不会出事。而他之所以出现在被告席,原因不是控方所说的恨,而是爱。

    “对身边人以及对整个社会的爱。他想要做出自己的贡献,但是回报给他的却是巨大恶意。他的努力得不到认可,他的行为得不到认可。甚至因为某些人的个人原因,差一点无辜枉死!

    “即便如此,他依旧没有放弃对这个社会的爱。他前后两次开枪,都不是因为仇恨。他只是为了保护自己心中最重要的人,不得不举起武器。

    “他刚才的表现陪审团看得非常清楚。没有任何理据,支持他他恨警察或者恨这个社会的观点。也没有理据证明,他有谋杀梁盛名的主观故意。希望陪审团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以及诸多特殊原因,做出神圣的判断。”

    落座之后的严少筠几近虚脱,一口气喝光大半瓶饮料,才长出口气。

    陈彦祖在她耳边低声说道:“表现非常好,我都要被你感动了。”

    “陪审团和你一样才好。”

    罗乐儿看着两人,眼光里掠过一丝幽怨,不过马上就变得正常。

    自己只是个律师,上庭是工作,除了后续款项,什么都不关心……带孩子的半山弃妇有什么好?臭小子无非是想换换口味,等到腻了自然就把她踢开。

    四十分钟后,陪审团回到法庭。

    麦家烈发问:“陪审团有结果了么?”

    陪审团代表回应:“陪审团以五比二的大票数通过,杜志辉谋杀罪名……不成立。但误杀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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