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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3章 他们是兴王府的人

    “夫子,如果明天我能背会《中庸》课文及释义,能不能去地里种田?”

    秦邵有些小心翼翼地问道。

    担心这祝老头再生气,伤了身体。

    “你……”

    “你确信你能背会?”

    祝老头嘴巴长得大大的,忘记了闭拢。

    《大学》两千多字,还好说,他怀疑这小子以前应该背学过,在加上有些小聪明。

    《中庸》可是四千多字,将近五千字,如果再加上释义,那……

    “差不多吧!我一会儿回去背背,到时候再默写一遍,默写是我短板,如果能熟练,夫子能不能同意?”

    秦邵答道。

    毕竟自己现在的记忆能力和理解能力太超群了。

    树大招风,他可不敢太招摇,说自己现在只要能读一遍,基本就背会,可以说是过目不忘。

    “如果……如果你能,可以下田!”

    祝枝山退让道。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看来自己真是碰到天才一样的学生了。

    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幸运的是,这样的奇才竟然被自己遇到,还收为学生。

    不幸是对自己来说那就是一种打击。

    当年那些书,他可是学了小半月的时间,才完全熟练背诵默写课文及释义。

    这小子这么聪慧,竟然耽误到18岁还未曾科举,真是暴殄天物。

    ……

    第二天,秦邵再次过来上课的时候。

    很熟练地背了《中庸》一书,顺便又将《大学》又顺背一遍。

    默写的时候也熟练很多,看来昨日是在家联系默写了。

    得知他昨天下半晌又去了农田那边,祝枝山又是一阵沉默。

    “自明,虽然你很是聪慧,但需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且不可骄傲自满!”

    “从今日起每日你背诵学习一本书,学新温故,不可荒废。农田那边,忙时可去,等忙完,还需在家苦读!”

    自明是祝枝山为秦邵新取的字。

    这年头读书人都会有字,比如祝枝山原名祝允明,字希哲,至于枝山就是他的自号而已。

    祝枝山已经看出来了,自己遇到了绝顶聪明的学生。

    他小时候也算是远近聪明之人,五岁能写一尺见方大的字体,九岁会做诗。

    但背书记忆远比不上这个叫秦邵的青年,内心已经同意他可以忙时读半天书。

    他们家情况特别,只有他一个人年纪大些,还是一家之主,还需种田养家,他又不是不识人间烟火,自然要变通一二。

    《论语》11705字,《孟子》38125字。

    《周易》、《尚书》、《诗经》、《礼记》、《左传》字数都也不算少。

    为避免太过于招摇,除了前面字数少的书,秦邵展示一天背完的能力。

    其他书他都采用两三天背完的方式展示给祝老头。

    其实那些内容,只要他读过就过目不忘,并且释义很快明了。

    祝老头对他很满意,不再管他后半日种田的事情。

    秦邵也不是说真的喜欢种田,非要去田地那边跑。

    主要是那帮种田人还没怎么掌握技术。

    比如红薯育苗,为提早育出苗,需要一定温度和湿度。

    这年头没有薄膜,只能用泥胚搭起一个暖棚。

    红薯苗裁剪长度,怎么栽培,都需要他现场指导。

    还有玉米的套种,三行黄豆间隔一行玉米。

    他就像个所谓的专家一样来回跑来跑去,不到半个月功夫,人就黑了一圈。

    不过有个好消息,让秦邵觉得这些日子辛苦不算什么。

    那就是先前祝老头老家人来信,说是家里人要来看祝老头,还要送些东西过来。

    刚进过战乱不久,如今安定了,祝老头就写信回家,跟家人取的联系。

    想来看祝老头的人,应该是祝老头的儿子。

    祝老头却言辞拒绝了,说是让儿子好好读书。

    他儿子现在也是举人,再有两年该参加会试了,祝老头不想耽误他学习。

    秦邵想起祝老头是江荫那里的,距离太湖也算远,如果人要来,不是可以帮忙带过来一袋子稻种吗?

    秦邵就跟祝老头提了提。

    祝老头不懂什么育种的事情,他这人除了读书写字作画,对农事家务一窍不通。

    听自己好学生想要太湖的稻子,还以为他是想尝尝呢!

    太湖稻子味道确实不错,祝老头离家这些年也想念家乡了。

    就同家里写信,如果家人实在不放心,放家里管事来一趟看看自己就可。

    顺便让管家带过来两袋没舂的稻子,说自己想有个念想。

    约莫七月中旬的时候,祝老头家的管家终于讪讪来了。

    当然也带来秦邵心心盼念的稻种。

    两袋稻种,本来祝老头想留下一袋子,尝尝家乡的稻米,抒发一下思乡之情。

    结果都给秦邵截胡了!

    说是自己要培育什么字稻种,到时候收成的季节再赔他两袋子。

    培育稻种需要7~10天的功夫,秦邵也不敢耽搁。

    全然不顾身后顾老头提醒他还有那些书要背。

    那些书其实这些日子已经背完了。

    秦邵带着一众人到城郊农田时,看着忙碌的人群,有庆幸也有感叹。

    搞农业就是个天坑,投入多,回报不确定。

    他现在不仅投入麦田、种子、劳力,还买了一头牛,就为了耕地。

    这牛养在张大壮家里,年终的时候多给他些粮食。

    因为出城进城的不方便,又买了头骡子驾车。

    这年头马的价格太贵,稍微好些的都二三十两。

    牛能耕地,需要4两,缺不了。

    骡子虽然耐使有力气,脾气太倔,不好耕田,价格倒是便宜些,2两银子。

    自己家后院还少许空地,开了个后门,搭成棚子,刚好用来养那骡子。

    以后庄稼下来了,各种稻草,也不愁牲口的吃食。

    家里人也不少,一头骡子出去也不方便,又除了600文买了一辆车,出门驾车也方便。

    这杂七杂八的都是各种小投资。

    韩瑾蓉的小算盘每天啪啪啪地响,汇报各种花销。

    好在红薯栽上之后长势还不错。

    玉米和黄豆发芽也挺好。

    “我说小兄弟,你们这是种的什么呀?”

    一个身着白衣,说话声音尖尖、面皮发白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凑上来问题。

    他身后还跟着一个小厮和一个身配长剑的男人。

    “在育稻种。”

    秦邵说道。

    这天气真是越来越热,为避免晒伤,他戴了一个遮蔽很严的斗笠帽。

    “倒是稀奇。”

    那男子很是惊奇。

    他们这里种植稻子,都是将泡好的稻种直接撒在水田里,这还专门找地方育种,是什么种植方法?

    “主家爷,那两个是兴王府的人。”

    那两人站着一会儿离开后,张大壮走上来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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